法律问答

保胎中出现用药不对,致使病人休克,但是经过几个小时的治疗抢救过来了,但是造成病人右腿不能行走,医院那方还催促出院,怎么办?能让医院赔偿吗?医院那边说了,现在你们做鉴定或者转院造成胎儿或者母体有伤害,那么医院将不负责任啊?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6-13 15:17: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责任鉴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比如说交通事故责任鉴定,责任鉴定是由有权部门对事故进行勘验检查,从而对事故造成的责任进行划分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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