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有外遇,让他写保证书,注明如果出轨再次发生,我们离婚,孩子,财产全归我。孩子两岁多,没有房产,只有存款,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2018-11-26 16: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关于房产分割保证书的有关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房子归女方。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或者人民法院协议离婚后生效。
  •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即夫妻保证书对于财产的约定有法律效力:保证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但对于子女抚养的内容,因涉及到人身权利,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但保证书关于过 错方所犯过错的记载,和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
  • 夫妻间财产分割的承诺书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
      夫妻间财产分割应该符合《合同法》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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