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原来的工厂已经辞职了,当时把工资给结亲。隔了一个月,他可能弄错了又给我一个月工资¥4000。我不还给他,他可以告我吗

暴力伤害
2018-11-26 18:3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辞职后没有发放工资,你要做的首先是要搜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拖欠工资证明(如用工单位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出具工作证或进出单位证件等。
    然后你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维权: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程序。
  • 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例如:劳动者在私人厂上班一个月没有辞职就走,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根据前述规定可知,为了保护弱势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降低讨薪成本,加快追讨速度,法律已经为讨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即对于追讨欠薪的案件,不实行仲裁前置。

    述规定可知,如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小编特别提醒,只要用超过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关于劳动报酬支付的期限未予支付劳动报酬的,就视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