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律师!
我朋友姐夫被车撞了,当时送到医院,撞到脊椎骨了,医院要求动手术,可是费用太贵,我朋友姐夫的父母还是残疾人,结果再医院待了几天,费用交不起,就回家了,现在对方啥都不管,一分钱不出, 一切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现在说的是我们要多少钱,一次性要处理,说我们不应该离开住院,说的是谁知道你们伤口是在家里摔的, 还是?
我们不知道怎么办,能帮解答下吗?

2018-11-26 20:25: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应该是报警,记住对方的车牌号码;然后利用拍照、录视频等方式来保留证据;报警完后,最好在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因为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会以超过48小时未报险,拒绝赔偿),因为不管是否有责任,交强险都负相关的赔偿责任,就是无责情况下,交强险也一定赔偿责任。所以要及时报保险免了自己的损失在保险那里赔偿不到位。
    最后再等待警察做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据此确定相关的赔偿及责任。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结合这些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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