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车祸了,虽然没什么大事。身体多处插伤,膝盖软组织伤,还化脓了!司机逃逸!然后110调监控,才查出车辆,我在医院工作,一个月工资加奖金3500左右!年终奖加全勤奖12800元。我请了10天假!在家休息,电瓶车也坏了!输液,理疗,拍片。我没要求多了,赔偿6000元,造事者居然嫌多,不肯赔偿。

2018-11-26 20:3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司机逃逸,首先要看其是否构成形式责任,要是构成刑事案件,那么应当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有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通知受害者家属提起民事赔偿,有法院进行审理,受害者家属可以为受害者直系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有:医疗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抚养人以及扶养人今后生活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为丧葬事宜支付的合理必要费用。
  • 根据司机与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所划分的、在排除了受害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之后,依法应由车主和(或)司机所应承担的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司机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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