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婆前段时间死于疑似交通事故,但是因为在乡下没有监控,没有路人,也没有足够的证据。交警大队一开始挺上心办公的,可是一夜之后态度大转变,说没有证据,没办法办理。最后出具的尸检报告是病理的尸检报告,有咨询律师告诉我们,交通事故应该出具的是交通事故死亡尸检报告的。然后我们向交警大队提出申请,一开始他们队长告诉我方,这个报告你要真要可以给你,但是对结果已经没有影响了,但是报告一直没动静。我方再三催促,交警大队的法医又告诉我,根本就没有交通事故死亡尸检报告,我们又不了解这方面,请问,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和病理尸检报告有区别么?有的话,具体有什么区别?非常感谢~!

2018-11-26 20:5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有: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一般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可依法要求及时出具。然后可依法委托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