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您一下,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哥我嫂子在2.8日晚上被无牌照无驾照的农用三轮车撞了,肇事车逃逸,半个月内被追回,但我们三个人的伤势没有构成刑事案件,医药费花费了近9万,肇事者只给了一万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消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作为受害者能不能去肇事者的家里讨要医药费?或者做伤残鉴定走法律程序?如果受害人不想做伤残鉴定只要肇事者赔付医药费能不能上门去讨要?

暴力伤害
2018-11-26 21: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肇事司机不给垫付医药费并不犯法,这是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以上致人重伤且无驾照,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服刑完后不能考驾照。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又逃逸的,如果承担刑事责任,不得再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规定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