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上个月的时候,我爸出了一场交通事故。详情时10月15日凌晨5点左右,我爸骑一辆摩托车由西往东方向靠右行驶,迎面开来一辆中型货车,货车靠左行驶。两车距离6米左右,我爸发现了货车,随即鸣喇叭,并将车子减速。但货车还是未察觉,造成两车相撞。摩托车当时的速度约为20码,货车约为50码。相撞地方摩托车已无法靠右。 摩托车前轮弯曲,保险杠弯曲,我爸左脚腓骨粉碎性骨折,小腿还被撞了个洞。货车左前灯被撞坏,司机无任何伤害。当时货车撞了后欲逃走,被后面的车子叫住了。司机后下车还与我爸争执了一段时间,后来等到我的家人到来才将我爸送往医院。摩托车为无证车,但有正规发票。(我家是农村,在我们在所有摩托车都没有牌照。也未戴头盔)在医院治疗27天,医药费时9800元(包含期间的生活费),货车司机已付。但还须后续取钢筋治疗,法医鉴定写的是5400元。住院期间有我妈一人陪护。请问律师,这件事改怎样处理?货车司机应负多大责任?还需赔偿多少?

2018-11-26 22:2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特殊情况下责任的划分:

    (1)全部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 责任方按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损失。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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