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有发票无驾驶证被扣留要不要罚款如果罚款要多少钱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后,一是等交警处理完先关
证据收集工作后通知提车,二是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提车。
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后车辆上面的货物能不能卸下来?
1、可以的。货物重量检测完成后,可以卸货。车辆检测完毕后,车主也可以要求提车。但对方如果向法院提出交保扣车的话,法院对对车辆进行查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