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和赵某想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请问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有生产经营场所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8-07-13 02:0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上述方面均有明确规定。  第
    一、合伙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
    二、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个或数人执行。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的利益,对内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第
    三、合伙经营的监督权,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第
    四、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 想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认缴出资,通过备案即可
  •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企业设立条件,是法律规定的保证企业合法设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是依法保护企业及其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任何企业的设立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设立条件。
      对于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法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⑤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这5个方面的条件是合伙企业设立和从事经营活动最基本的条件,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全面具备这些条件方能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如果其他有关法律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有相应规定的,合伙企业也应具备这些条件后方可申请设立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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