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后,对方骨折了,但是术后出拆线了恢复很好,x光报告对位好,一级愈合良好,但他就是不出院,我手里2万元的押金条也没法结账,该怎么办?

2018-11-27 12:4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受伤治疗出院时注意让医院对下列情况作出书面陈述: 依.住院期间的护理人数; 贰.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 (以上两项涉及到以后护理费的计算)
    三.出院后休息时间; (本项涉及到以后误工费的计算)
    四.后续医疗费需中国钱,如取内固定物;  (本项涉及到后续治疗费的计算)
    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 (本项涉及到以后营养费的计算) 另外,根据的实践,还需要对伤情的诊断证明进行特别注意,因为医院在出院时写的疾病诊断及出院记录特别简单,往往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进行司法鉴定时难以评到级别或评到的级别很低。 伤者出院时一定要弄懂自己的伤残情况,知道自己的伤情,看懂x光片,明确自己可能评到的伤残级别。有些医院所写的出院证明与x光片、ct片等不一致,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多加注意,否则会严重影响伤残级别鉴定。这一点非常重要。 出院时还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是医疗费发票问题,如果伤者出了医疗费,一定要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如不能拿到医疗费发票原件,则伤者一定要就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金额让医院或车方出具书面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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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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