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对方车辆发生事故,我方车上有人伤,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已经下来,同责,事故3方都已经在认定书上签字,现在是伤者理赔没谈好,请我我可以提车吗?

2018-11-27 13:1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简易程序: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1.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 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
    0.1,九级伤残就是
    0.2,八级伤残就是
    0.3,七级伤残就是
    0.4,六级伤残就是
    0.5,五级伤残就是
    0.6,四级伤残就是
    0.7,三级伤残就是
    0.8,二级伤残就是
    0.9,一级伤残就是
    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1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1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12、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 发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后,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调查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再根据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在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在赔偿时,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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