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高保证合同”和“普通保证合同”的区别在于,“最高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是如何计算的,“保证法”的法定保证期间也适用? 所有担保合同的担保期必须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期计算吗? “最高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是例外吗? 请向专业的执业律师详细说明! 专业! 啊! 啊!

2020-10-06 12: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你好,关于你提问的第三方担保合同要怎么写的问题,标题写第三方担保合同,合同首行写保证人和债权人的相关信息,正文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金额以及期限,保证担保的范围,担保的方式,保证期间的权力和义务,承诺的违约责任,最后双方落款签名。
  • 担保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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