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车了交通事故,把骑电动车的碰了,轻伤,事故认定主要责任,交警队让把对方医药费去不给对方,给了后,交了押金,车体出来了,但是对方迟迟不解决事故,怎么办?谢谢

2018-11-27 13:5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负事故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事故事实无法查明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现场证据的,导致无法查明事实的;
    (3)当事人主观上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4)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
    (5)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6)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事故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 两根肋骨骨折,评不上伤残等级。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等。
  • 按实际情况,出事故并不能确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或者交通肇事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