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下班骑自行车回家,在十字路口遇到一位骑电瓶三轮车的转弯,两车正面相撞,自行车车主从车上跌倒,摔伤腰部,自行车车主是逆向行驶,电瓶车车主转弯没减速,且没打转向灯,请问责任归属怎么算
-
汽车相撞,属于
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1、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