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车主撞伤了人,他却不赔偿,而且是重伤,30号出的事到现在人还没醒,在重症监护室,就这几天都花了十几万了,而且还不知道得多少钱用进去?在这么拖下去,费用也很难在承担,可车主那方完全不管,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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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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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察、检查现场的
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您的情况,自己去当地交警部门找处理您事故的民警问一问,交通事故首先是要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您做一个医疗鉴定,鉴定是否伤残。
再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鉴定结果向对方协商索赔,协商不成,再走司法诉讼。 对于医疗费用,建议您家人先把医疗费用交上,治疗伤者要急,只要把各种票据留好,索赔的时候拿出来。
对于肇事人不露面的事,您不必过多担心,警方肯定留有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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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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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