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学生,在学校门口与一个进入学校种菜的阿婆相碰,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我要负全责。我想问一下,现在的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比较好。因为交警跟我粗略算了一下,大概是1万左右,我都没这么多钱,怎么赔。

2018-11-27 17:5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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