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阿姨走在人行横道上,被一摩托车于背后高速撞飞,肇事者事后弃车逃逸,造成了我阿姨3节腰椎压缩性骨折,左脚踝骨裂,需要手术并且术后需要卧床半年至一年

还有一点,此案发生至今已8天,交警仍未给过一个答复,那是否可以报刑警立案?

刑事辩护
2018-11-27 18:3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摩托车撞人的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的,要承担全部责任,现在肇事方逃跑了,在交警没有破案找到肇事方前,你的医疗费用只能是你自己承担。如果家庭困难的可以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找交警申请,其他没什么办法,只能等什么时候抓住肇事者,再有肇事者赔偿你的损失。
  •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 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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