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老家2012 6月买的无证无牌二手女装助力车刚在外地7月14被治安扣了,拼给我开了张罚单叫我到交通局办理处罚,我到了那里直班员叫我交出证件,我只拿出张收据和合格证身份证,说我无证驾驶罚款1000人扣留十日,我心真的好乱,请帮忙,如果我不要车不交罚款会对考驾照有影响吗?如果又被抓了会怎罚罚的重吗?谢谢

2018-11-27 23:3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是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参考方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共有两款,
      第一款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款规定的是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违法违规、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同时给予两种处罚(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一款与行为人是否逃逸没有关系,只要行为人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就可给予上述两种处罚。
      第二款规定,主要是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包括“终身禁驾”。这一款非常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禁驾”的条件,即:交通事故和逃逸。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处“终身禁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申请驾驶证,经考试合格,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在适用处罚上,依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按照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适当从轻处罚。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3)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遵守程序。当场出具凭证,履行告知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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