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亲人在一家私人工厂上班,中午单位领导让一起吃饭,吃饭后接着工作!在吃饭时不慎让肉饼(一种面食)噎住了,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这个单位或该领导是否有责任?是否给予赔偿?在线等!先谢谢了!

2018-11-28 08:0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其处理流程: 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申请工伤认定,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 大额工亡赔偿费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1810×20=436200元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336.83×6=
    20020.98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交通费
  • 你好,可申请工伤认定,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你好,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你爸的情况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再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向公司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您的母亲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的情况,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