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车辆事故,对方是电动车,事故科事故认定书判定我是全责,对方在事故科找了人,不在认定书签字,我该怎么把车提出来,马上就过15天了,对方也没有诉讼保全,事故科说过15天才能保全,我还是全险30万的,对方只有皮外伤和软组织受损一直不出院,一直打电话让垫付医药费,我也没垫付,事故科有权利让我交押金提车吗?

2018-11-28 09:5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 事故车辆能申请诉讼保全吗,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要分情况处理:  
    1、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  
    2、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3、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申请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的步骤  
    1、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2、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3、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4、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 电动车闯红灯事故怎么处理,  
    1、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如果,当时的监控视频拍下行人的确是闯红灯的行为,此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且机动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所以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3、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而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了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