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住院,对方全责,腰部受伤,当时左脚也麻痛但是按去又不痛,就是脚里面痛,因为左大腿有淤青所以拍了片子,显示没事。后面住院期脚一直酸麻胀痛,医生说没事,被撞击了总会痛,过段时间就会好,就没在检查了,出院报告写着下肢偶有感,其他就没写了。现在几个月过去膝盖后面痛感明显检查显示左膝关节外侧半月板垂直撕裂,现在这样花费的保险公司会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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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建议现在不要跟随肇事司机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2、既然交警已认定肇事者全责,则需要肇事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全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3、你母亲根本无需去保险公司,双方就赔偿数额协议不一致,建议直接委托律师
代理调解,或者向肇事者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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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机动车
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正常的、必须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如果根据伤者的伤势确实需要治疗六个月的,那么对于多出的两个月的治疗费,肇事司机应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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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
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
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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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