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师,我9月17号在吴淞宝杨路上等车,来了一辆出租车我招手停车,然后我开门就上车了,我问他到海关十区到不到,他说不到,我就开门下车了,刚好后面有人妻电动车从后面撞车门上了,我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出租车是违章停车的,还有我的开门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交警是否有权利扣我的身份证件?扣我的物品清单上交警写的是扣机动车驾驶证,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请老师帮帮忙尽快回复,谢谢!交警说驾驶员承担全责1

2018-11-28 11:5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一方没有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如下:
      
    一、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因此,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按无证无牌等处罚,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也可以减轻责任。
      
    二、事故一方无行驶证驾驶证,交警可以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其中无证驾驶可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无行驶证可处2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无保险可处交强险保费2倍罚款;事故赔偿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 公安机关在执行任务时,有权查验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执行任务的公安人员在查验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出示自已的工作证件。
    公安机关除对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执行强制措施的人以外,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除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扣留居民身份证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作为抵押。
    对照上述法律规定,交警部门不是办理刑事案件的部门,因此,无权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 二、违章停车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  
    (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  
    (二)违反停车规定停放车辆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1条的行为,包括: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五元,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三)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主要是指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5条的行为,包括: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有上述行为的,罚款2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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