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0年11月23日晚上18点多,在距交通岗不远处,父母并排向东行走,被从后面开过来的汽车将父亲撞伤,导致大腿骨骨折,大腿腕链接处裂开,司机逃逸,就看见车子是红色的丰田,汽车倒车镜被撞下,未看见车牌,打110后,警察一直未到,在当地医院住了三天后转院,期间警察一直未到,11月29日警察打来电话说要调录像,今天上午11点多警察到医院调查,说事故发生的那天监控探头全部检修,没有录像,临走就说还给继续查查,但让我们别抱太大希望,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怎么维权,还有如何与警察交涉?

2018-11-28 12:4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且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根据你们的情况计算赔偿清单,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车子被撞逃逸,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责任人已经有意识停车,但如果看对方没注意,借机逃跑,并没有主动留下“车牌号、身份证号、电话号”这三个信息,因为这三个信息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必须填写的内容,这时候,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报对方肇事逃逸。


    第二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了,对方压根就没有停车,直接逃逸。
    这个时候也要第一时间记录肇事车的车辆类型、型号、颜色、车牌、和车损的部位。如果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视频会更好,如果没有行车记录仪,最好再肇事车逃跑的时候,拿起手机拍下肇事车辆,哪怕不清楚,也尽量的留下可以保存的线索。



    但无论遇到哪种情况,尽量不要去追赶肇事车辆,更不要开车去逼停对方,因为这时候对方被逼急的话,很容易突然停车,碰瓷你,反咬说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