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刑事案件可以开庭审理多久? 起诉离婚必须等到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结束吗?

离婚
2020-10-09 19:5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基本时限:审理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半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果有需要延长的情况出现时,可以延长三个月。
    虽然对于刑事案件开庭的时间我们并不能明确确定,但该时间也必须限定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法院从受理到宣判的时间范围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