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2017年3月28日早上凌晨04:30时,有两人招手打车,我因为约了乘客去接人,没有靠边载客,车在行驶时,其中一人跑到路中间直接拦在我车头前,问我为什么不靠边,我向他说明情况后,他说你约了客人就算了,他让开了,我车子开动后,另外一人(外国人),又猛然冲到我车头前,说我为什么不载他,还打砸我的车,把我的前玻璃打碎,当时我向后倒车避让时,碰撞到路边停放的一辆私家车,车子停止后,又跑到驾驶室这边,打侧边玻璃和门,我担心伤害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就打110报了警。110出警后,把我们带回派出所。 在 派出所时,我想跟对方协商追回我因为这件事件引起的损失,对方的朋友说这个外国人也原意赔偿,当时这个外国人和办案民警因语言沟通产生口角,就把这个外国人带进审讯室,这之后也没有让我们见面,最后办案民警对我讲,这个打砸我车的外国人依法办理并拘留,我的损失让我自己以后再找当事人协商,还讲我报警了,他们出警了并抓了人,别的他们不管让我找法院! 警察这样处理,对不对?还有我应该怎样追回我的损失?
消费者维权
2018-11-28 13:21: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