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女朋友是通过亲戚介绍认识的,过几天我们就要去领结婚证了,我们没有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并且要求民政局给我们办理结婚登记,请问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2018-07-13 08: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去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只要证件齐全,整个办理过程只需十几分钟,就可以拿到结婚证。 领了结婚证就可以办理婚迁,但是不能一起办,因为婚迁是在派出所办理。 我再给您一个婚迁户口的流程,领了结婚证就可以迁户口了。
    1、夫妻双方各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要落户的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夫妻投靠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审核后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2、持准迁证到女方方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3、持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结婚证再回到要落户的男方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别忘了采纳一下,支持一下我的采纳率,非常感谢。

  • 1、需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请注意“有效”两个字,意思就是一代身份证和二带身份证都可以,只要是在有效期限内。没有身份证可以补办临时身份证,一到两天就办下来了,也可以办理结婚证)
    2、身份证与户口簿必须一致。(意思是,如果你身份证上面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等必须要是一样的)
    3、必须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请注意是户籍所在地)
    4、登记照可以在民政局照 。
    5、手续齐全,半个小时就可以完成。
  •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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