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人的子女能否证明继承人没有履行养老义务?

2020-10-10 05: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赡养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权利人和义务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商定。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 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可以分得的份额是适当的遗产,至于遗产的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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