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被人约出去见面,(对方是我哥女友的前男友,二十五岁.但他们已经分手,)因对方在电话里侮辱我哥,俩人见面后就打了起来,在打斗时对方用刀(对方自备,刀刃长十几厘米宽2厘米多.)捅刀我哥的心脏一刀毙命.导致心脏破裂当场死亡.对方杀人后逃离,后经警察在酒店抓获.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罪犯应该判刑几年?

刑事辩护
2018-11-28 13:5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罪的从犯根据具体案情况,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1、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已经着手实行杀人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目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杀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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