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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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2018-11-28 14:1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必要条件。根据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  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 一、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特别防卫: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作斗争,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开始,与犯罪的着手无关,而与攻击开始有关,现在的攻击即违法攻击即现在的危险性,是对被攻击人来说的,无论攻击人出于故意还是过失,无责任能力人的自发的攻击,皆与正当防卫的可否无关.“现在的危险”要具有现实性,但是对于现在不防卫,以后就不能防卫的情况,可以正当防卫.其实这也是有紧迫性的情况.对于攻击没有故意或过失支配情况下,可能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又分为有责和无责。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野生动物对人进行攻击的时候,对其进行防卫不存在是否正当的问题。  
    二、而紧急避险,只需要对现在的危难即可,故意过失更不需要讨论,而且是对第三者的损害行为。由于紧急避险的特点之一,就是所损害的是与侵袭无关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对攻击行为而做的对抗,即正当防卫。转嫁与第三人的,为紧急避险;  
    三、对一个行为难以判断是正当防卫还是紧急避险时,如果行为能够阻止侵害而不是转嫁侵害,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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