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人一晚上在歌城唱歌,当中有去过卫生间,当他出来时看见联防队推在执法,过程中有肢体接触。当时有警方在,他看见了就说联防队打你们 你们干嘛不还手,听他这么一说那几个人朝联防和警嚓踢了几脚,联防的说本来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就是因为他的这句话,所以对他进行口头传话,然后就是定论他妨碍公务 有教唆嫌疑 对他正式拘留,这件事合理吗?至少要拘留多少天? 可以作担保吗?

刑事辩护
2018-11-28 14:5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如果存在上述妨害公务罪的嫌疑,就可能会被依法拘留。
  •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不涉及剥夺政治权利的问题,原来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裁决拘留处罚的,根据公安部规定,应当在执行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
  • 情节不严重,不构成刑事案件的,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如果动手,甚至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拦执法,可能构成刑事案件,涉嫌妨害公务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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