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十万火急!大家好!我在重庆,我朋友因涉嫌受贿被逮捕了,目前侦查阶段过去1个半月了,请了律师进去过1次,不准谈案情。之后检察院和看守所互相推诿律师进不去了,最近1个也都没有消息。律师法6月1号实施,但是重庆根本没执行。我朋友不是什么大案,据说就是2万的案子,我朋友不认账,家属也没收到过次款项!十万火急!朋友有糖尿病,取保他们也不同意!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朋友家属能做什么?该找谁申诉控诉?

刑事辩护
2018-11-28 15: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只有这以下五类才可以申诉: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单位受贿罪:根据我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 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就是单位受赂个人量刑标准的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