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好赌,说也不听,我没法跟他过了,打算离婚,请问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2018-07-13 08:2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方式有2种:
    1、协议离婚,但是需要你们双方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的;
    2、如果协议不了,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了。向法院起诉是需要书写诉状、立案、开庭等等等。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没有子女当然不需要就子女抚养问题协议)协议好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只能到法院去提起离婚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及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分配夫妻财产。现在你要做好以下工作:尽量收集证据证明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及财产的证据,这些很重要,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如实施了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配偶的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过错方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一)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婚姻当事人以外的人无权提出,即使是一方有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但夫妻双方没有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也不得提出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夫妻离婚是上述过错行为导致的。   有过错一方的上述行为与离婚存在因果关系,致使无过错方在物质和精神上受到伤害,造成财产上的减少或精神上受到伤害。   
    (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因情况不同而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此外,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害,应当全部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考虑以下几方面: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有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痛苦的大小;有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弟姐妹和成年子女代为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应当确定在身体的伤害程度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内.  婚姻损害赔偿必须在依法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出婚姻赔偿,不提出离婚诉讼或被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提起的具体时间是:  
    一、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请求精神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婚姻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对婚姻损害赔偿另行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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