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按法院判的给清了抚养费,后来又把我告上法庭,现在每月都还在给,现在又要把我告上法庭,还要增加抚养费,请问这合理吗?

2018-11-28 17:1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们认为,该条是在双方都支付抚养费(可能一方少一点,另一方多一点)的情况下的补充规定,在双方都已经在承担抚养费的情况下,子女仍然在必要时有权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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