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
离婚
的话孩子应该归谁,我们都想要孩子的话,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1-28 20:0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关于孩子的
抚养
权问题,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答: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1725
你好,我要和我丈夫离婚,但我们不想要孩子,该怎么办呢?可是孩
果对方坚持离婚的话,可以提起起诉离婚,你无权不离。如果你的生活条件不如女方的话,法院一般会以更有利于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孟翔律师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哺乳期离婚男方能要孩子吗?
01:16
2345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归谁
民法典
2819
孩子未满两周岁,离婚孩子怎么判
民法典
1427
离婚,我就想要孩子我应该怎么办?
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孩子两岁,离婚归谁?
01:43
2345
离婚孩子如何判?
2534
你好,我想问问,我要和我妻子离婚,但是我们都想要小孩,该怎么
离婚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安远县律师
崇义县律师
大余县律师
定南县律师
赣县律师
会昌县律师
龙南市律师
南康区律师
宁都县律师
全南县律师
瑞金市律师
上犹县律师
石城县律师
信丰县律师
兴国县律师
寻乌县律师
于都县律师
章贡区律师
南昌律师
九江律师
赣州律师
上饶律师
抚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