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若彼此离婚调解,一方给与另一方的经济补偿金,没钱给,该如何解决

离婚
2020-10-11 20:56:15
律师解答共有7条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
    2、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 在员工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 劳动法降职降薪的规定
    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
    2.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劳务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