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妻离婚快一年了,女儿我抚养,我妈帮我带着,她不出抚养费,如果要她出,她要和我争,我就没让她出,她还有和我争女儿的抚养权利吗

离婚
2018-11-29 01:3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时有明确的约定或判决,男女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或判决承担抚养义务。 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抚养教育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祖父母这种帮忙性质的抚养不能替代父爱,更不能替代母爱。 祖孙间产生抚养义务要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
    1、父母双方已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确无抚养能力;或父母均无抚养能力的;
    2、孙子女未成年的,需要抚养的;
    3、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 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孩子,可作为孩子随男方生活的条件予以考虑。如果这样,女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关于抚养费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或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