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吸毒被拘留过一次,现在又吸毒了一次就属于第二次,本人自动去警察局认罪 。但是 没毒瘾会怎么样

2018-11-29 03:1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 在执行治安拘留期间又体检出吸毒,即第二次发现吸毒,按规定应合并处罚。
      如某人正在执行治安拘留7天,又查出吸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某人因吸毒处治安拘留10天,加上已在执行的7天,合并执行治安拘留17天。
  • 拘留期间表现再好也是不能提前释放的。国家行政拘留没有“减刑”制度。《拘留所条件》第五章解除拘留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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