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过户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可在收件窗口领取)。
4、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个人授权他人
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过户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房产税费,是过户时必须缴纳的一部分税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
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