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家里有一位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分家的时候跟着小儿子,但是小儿子去世了,近年来一直都是小儿媳给赡养费,请问这种情况老人家的其他子女是不是应该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如若没有,该如何判决?

2018-11-29 07:0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如果确实成年子女不赡养老人,法院就会判决子女履行支付赡养费等义务。一般审理会征得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建议可以通过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法院会判老人一方胜诉概率较高。
    孝敬长辈是我们应该尽的义务,父母养育孩子长大,孩子长大后赡养父母,这本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 子女对父亲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因此,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或请他人、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再由子女支付有关费用。但是有些不孝顺的子女并不想赡养老人,尤其是近年来,在一些尚未建立社会养老机制的农村地区,随着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老年人为赡养费而与子女对簿公堂的为数不少。
    那么子女应该如何赡养老人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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