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汽车正常行驶,前方摩托车突然转弯,司机没反应过来,导致摩托车车主当场死亡,汽车没有超速,没有酒驾,没有逃逸,但是路上没有监控,没有行车记录仪,交警判定汽车司机为全责,请问汽车司机能怎么办?要被拘留吗?要被判刑吗?

2018-11-29 09:5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酒后驾车,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   
    2、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 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了。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2)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   
    (3)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   综上: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院没有定罪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
    五、六个月。
  • 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法定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最高为6个月。拘役刑的拘留折抵刑期是一日折抵一日,所以说理论最高拘留期间为6个月,但是实际上拘留不可能达到这么多天,故而有可能是已经被判决了,而不是依然在拘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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