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已经录过一次口供并签字,警察通知报案人,被告人将被刑事拘留,叫报案人去签字,(报案人为其爱人)报案人不想去签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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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情形如下: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而采用的强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诉讼和
行政诉讼中采用的强制方法。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混淆,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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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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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
(3)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4)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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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