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爸四年前跟人家打架,对方轻伤,我爸轻微伤,四年后翻案,现在把我爸抓了去拘留所,对方当事人也没有出现,听说要抓我爸拘留,请问要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8-11-29 13:12: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造成他人轻微伤,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拘留,如果双方和解,一般会免于行政治安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故意伤害造成对方轻伤或者轻微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在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以依法被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情况下,还会被依法进行开庭审理。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