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怀孕期间,因妊娠反应严重,身体不舒服,向单位申请病假一个月,我们是私企,单位领导告诉我说,因为我请病假期间没有工资,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需要我自己把钱补给公司代缴。请问像我们这种私企员工,病假期间,是否可以享受病假工资?我们单位不给我们发病假工资,还要求我们员工付钱给公司承担五险一金费用,合理吗?

2018-11-29 13:4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法定社会保险是其义务,如果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赔偿损失。如果与企业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至诉讼。
  •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职职工由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按《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以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你可以因为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你。公司无权扣你工钱,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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