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因提地纠纷相互殴打、甲方挑事在先 乙方持刀砍伤甲方造成轻伤 现已被拘留14个工作日 案件为何没有任何进展? 还有这次打架是双方的为何只拘留乙方、还把乙方有关这次打架事件的所有人都一同拘留? 而甲方的人因被砍不满,事后还带人去砸了乙方的工作场地,请问这是不是也要拘留起来?

2018-11-29 16:4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砍者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打架斗殴并不一定是必须要拘留,若双方可以私下协商处理,则可以不拘留;但若是情节较重,或者协商不成的话,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情况予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 通常情况下,被人打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且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通常情况下,如果你被人打伤了并且被人定为轻伤,对方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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