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于2016年2月与女方按习俗举办结婚仪式,没领证,只办了酒席,婚后4个月,现在女方以 性格不合提出离婚,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属不属于骗婚行为,再就是男方可否要求女方退还所有彩礼

离婚
2018-11-29 20:2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存在有关条文,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男方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估计是有点困难。根据我国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离婚的,男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
    (二)项、第
    (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 要看女方的行为是否有骗婚的成分,首先要分析女方要求离婚,其离婚的理由是什么,是事出有因,还是说纯属是没事闹事;其次,你要分析女方的情况,她的性格如何,学历水平如何、相貌外观如何、与你的年龄差距有多少、当初为何在一起、是否还有其他男人等等情况;最后,你分析一下,为了这次结婚,你在女方身上花了多少钱,如果离婚女方因此获得多少利益,你是否为女方的第一个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