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的老公有精神分裂症,我朋友想离婚,但是他想把两个孩子都带走,法院会不会判呢?

离婚
2018-11-29 21:4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富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富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依照有利于女儿健康生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育费,规范为收入的20-30%
  • 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
    1、经济状况,如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比男方好,至少能抚孩子;
    2、孩子的意愿,已9岁多是你抚养对你有利;教育孩子跟妈妈生活;
    3、男方有错误,且自我控制能力差,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对你也有利的。若他道德不好对你就更有利了。综上所述,你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首先若真的双方感情已破裂,无一起生活的余地,那么尽可能双方协商解决,用协议离婚,并就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就只有起诉离婚了,那就需要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婚的,一般来说若无足够的理由,第一次不会判离婚的,当然若双方已分居两年,就会判离的,起诉时你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提出你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就可以了。
  • 精神病患者离婚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