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我想问一下误工证明怎么开?期间我一直在上班,需要单位出示什么材料?

2018-11-29 22:18: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要认定为工伤,符合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公司或保险必须赔偿。
    因此,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救济。

  • 1、保险单凭证

    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权利是要靠自己争取、主张的。如果被保险人是享有索要保险赔偿金的权利,可是自己却不去主张,那么别人肯定也不会主动硬塞赔偿金给你。所以,出现了保险事故,就需要被保险人自己去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现在保险公司一般也会提供格式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

    6、其他

    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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