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电瓶车带孩子被汽车撞倒,孩子脸部擦伤,我腿软组织挫伤,我和孩子都住院10天,出院后我需要继续休息7天才能工作,孩子出院后需要再休息照顾7天。电车有较轻损坏。认定为汽车全责。对方要私了,应该要求多少赔偿?

2018-11-29 22:5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对方既然起诉,建议积极应诉。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此应作如下理解: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
    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 当事人依法可以“私了”赔偿的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
    1、仅限于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2、仅限于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自愿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交通事故。
    3、仅限于没有公共危险的交通事故。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4、仅限于无公共财产、他人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5、仅限于合格驾驶条件的交通事故。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6、仅限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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