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半,然后公司说我不能工作,所以开除了我,没有事先通知,只补偿了1000元。 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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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业要用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工作程序,否则的话,将被视作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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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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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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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